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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2016-04-18 21:25  

一、课前认真预习,并写出预习报告。凡未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。

    二、 上课不准迟到,凡迟到五分钟者不准做实验。对于无故不做实验的学生以‘o’分计,并不给补做的机会。

    三、上课时要保持实验室内环境的肃静和整洁。

    四、实验前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“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表”。

    五、未了解仪器性能之前切勿动手。使用仪器时,必须严守仪器操作规程,不准擅自拆卸仪器。

    六、仪器发生故障、损坏或丢失时,要立即报告教师。凡由于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要酌情赔偿。

    七、凡使用电源的实验,要请教师检查线路,经允许后方可接通电源。

    八、要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,注意节约材料和水电等。

    九、实验完毕,立即关闭电源、水源,将仪器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,并认真填完整“实验室使用情况记录表”,经教师检查和在 “预习报告”上签字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    十、实验课结束,各实验组长要认真组织打扫卫生。

    十一、认真撰写实验报告,要做到内容完整,数据处理正确,字迹工整,版面整洁。写报告时,不准相互抄袭,如若发现,双方都以“o”分计.对于不按时交报告的学生,扣相应等级的分,推迟一周不交者以“o”分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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